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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看這篇文章的前提是:

熟讀楞嚴經第一卷

 

 

凡是讀過楞嚴經的人,都知道本經的發起因緣,是阿難尊者,示現墮落婬室,備受摩登伽女的困擾,將毀戒體,心念如來大慈,能不救我?當時正在王宮接受波斯匿王供養的釋尊,己經知道阿難被困婬室,齋畢即回祇園精舍,放光、化佛、說咒,并欶令文殊菩薩,將楞嚴神咒持往婬室,令惡咒消滅,回復阿難的理智,然後提獎阿難,與摩登伽女,歸來佛所。

 

當阿難尊者,從婬室歸來見佛,即悔恨一向多聞,不慕真修,而請求佛開示,得成菩提的最初方便。佛卻先問阿難:當初發心,於佛法中,見何勝相,頓捨世間,深重恩愛?目的是要令阿難明白,真心與妄心不同;欲求佛果無上菩提,必須放棄妄想分別的識心,而用不生不滅的真心為本修因。

 

阿難答:因見如來三十二相,勝妙殊絕,心生愛樂,所以發心出家,願捨生死;阿難果然是用妄想識心,分別佛的相好莊嚴,而生貪愛執著,怎可以進修佛道呢?因此,佛即教誡阿難:「一切眾生,從無始來,生死相續,皆由不知常住真心,性淨明體,用諸妄想,此想不真,故受輪轉。」

 

妄想,是指眾生妄想分別的識心;常住真心,是指眾生原有的本覺真心。因為迷途眾生,根本就不知道自己,本來具足一棵靈明覺照的真心,一向習慣使用妄想識心,分別色聲香味觸等六塵境界。順我者貪,逆我者瞋,愛則取,惡則捨,在充滿貪瞋與取捨的生活中,不知不覺造了無邊的罪業,招致無窮無盡的生死,枉受無量的苦惱。現在,阿難既然發心出家,願捨生死,怎可以仍然用妄想識心?所以佛說:阿難呀,如果你真的希望,出離生死,就應該直心,回答我所提出的問題:究竟「當汝發心,緣於如來三十二相,將何所見,誰為愛樂」?佛提出此問題之目的,無非欲令阿難,直悟此見佛相好的見性,是心非眼。可是阿難卻說:「如是愛樂,用我心目,由目觀見,如來勝相,心生愛樂。」顯然是用妄想識心,正是生死根本。

 

因此,佛告阿難:「使汝輪轉,心目為咎。」心目本身,原無過咎,過在眾生不知,目不能見,能見的是心非眼,愛樂亦非真心,只是妄想識心。眾生一向由於識心分別執著,以致煩惱叢生,招來無邊生死,今欲想出離生死,就要知道心目之間,何者是真,何者是妄,然後可以降伏塵勞煩惱,解脫生死。等如國家,盜賊為患,國王發兵討除,一定要知道那個是賊?盜賊藏匿在那裡?然後可以捉賊。所以佛徵問阿難:「唯心與目,今何所在?」然後進而七處破妄,十番顯見,希望阿難,悟知識心虛妄無體,其體就是真心;若能捨識用根,進修首楞嚴王大定,就可以出離生死,成就佛果菩提。

 

七處破妄

 

.破妄計心在身內

 

阿難示同迷情,一向認為扳緣的識心,是在身內,并引一切世間十種異生,同將識心,居在身內,以證明自己執心在身內是正確的。佛見阿難一直執迷不悟,非徹底破除他的妄想執著不可。但又恐阿難與法會大眾,因識心被破而引起惶恐不安,是以在破妄顯真之前,特別舒金色臂,摩阿難頂,先告訴阿難與法會大眾:「有三摩提名大佛頂、首楞嚴王、具足萬行、十方如來、一路超出妙莊嚴路。」以表示欲進修大定,非破除妄想識心執著,捨識用根不可;同時亦令知妄心雖破,非同斷滅,仍有大定可修,有佛道可證。

 

三摩提譯名正定。「大佛頂」,是正定所依的理體,「首楞嚴王」,是稱性所修的妙行。以其稱性起修,全修契性,性修不二,能出生無量三昧,為一切正定的總體,一行具足無量行,因名「具足萬行」,亦名普賢行,又名般若行,或如來行。十方如來無不依此行門,超越一切因位,直趨佛果菩提。菩提是能莊嚴,涅槃是所莊嚴,涅槃是理,菩提是智,理智不二,唯是一心,故言:「妙」。路,是指別教所立的五十五位菩提路,今此大定,是圓頓法門,一超直入如來地,不立位次,無須經歷五十五位菩提路,故言:「一門超出妙莊嚴路」并要阿難留心諦聽。然後繼續破妄顯真。

 

佛認為如果識心,真的如阿難所說:是在身內,則當我們看見外界一切境象時,應該「先見身中」的五臟六腑,「後觀外物」。等如阿難身在講堂之內,「先見如來,次觀大眾,如是外望,方矚林園」一樣。若然心在身內,而不能見身內的心肝脾胃,爪生髮長,筋轉脈搖,又怎能知外?今既知外,亦應見內,若不能見內,可知識心,非在身內;故佛以不能見內而破其「計心在身內」的執著。

 

.破轉計心在身外

 

阿難轉計,心在身外;卻說:「我聞如來,如是法音,俉知我心,實居身外。」譬如燈光,如果燈是放在室內,一定可以照見室內所有物象,然後從門窗之處,照見門外之物。現在眾生的心,不能看見內的臟腑,可知心不是在身內,而是在色身之外,等如燈光,燃在室外,不能照室,這種說法,是同於佛所說的了義大教一樣,是不會錯的了?佛言:若心在身外,「則心所知,身不能覺,覺在身際,心不能知。」如諸比丘,一人食時,眾不能飽。我今示你,兜羅綿手,汝眼見時,心分別否?阿難說:是呀!當我眼看見佛手時,心隨即分別,知是佛的手。佛言:既然眼見,心即分別,證明身心相知,怎可以說:心在身外?所以佛又以「身心相知」而被其執心在外。

 

3.破轉計心潛根裡

 

阿難再次轉計,心潛根裡,如人站在門內,面向門外,是以不能見內,而能見外。并舉例說明:如人戴眼鏡,眼在眼鏡之內,仍然能看見山河大地;喻心潛根裡,故能隨眼根見外物時,心即分別。此計若成,將救前二失。因為心潛眼根裡,如人站在門內,背內向外,所以不能見內而能見外;以其身仍在屋中,可以說是在內,而在室中之人觀之,亦可以說是在屋外。

 

但戴眼鏡的人,向外觀看時,是先見眼鏡,後見外物;心若是潛在眼根裡,當看外物時,應先見眼根,後見外物,故佛再以「當見山河,何不見眼?」而破其妄執心潛根裡。若不見眼,則法喻不齊,心非潛根裡,如琉璃合眼;若能見眼,眼則同於所見之境,失去能見的功能,不得成就彼根隨見,隨即分別的道理,又怎可以說:此了知心,潛在根裡,如琉璃合呢?

 

.破轉計見內

 

阿難又思維:「開眼見明,名為見外,」那麼,「閉眼見暗,名為見內。」此無異最初計執,心在身內,佛為破此執,先定「對與不對」二義,然後破之。佛的意思是:閉眼所見的暗境,若與眼對,則暗在眼前,云何成內?若言眼所見的暗境,無論是在眼前或在眼後,但見暗相即是見內;然則人居暗室中,所見暗相,皆應是人身中的焦腑了,但事實不然。若言此暗境,不與眼對,又如何成見?即使是說:閉眼所見的暗,是離對外之見,而是反觀身中,由內對所成,故不應說暗室之暗,皆是人身內的焦腑。然則開眼見明之時,亦應反觀,看見自己的面;今開眼見明之時,既不能反觀,看見自己的面,則閉眼見暗時,亦應該不能反見,自己身內的臟腑。如果強言:開眼見明之時,亦可以反見自己的面,則此能知之心以及眼根,皆應在於虛空,怎可以說:閉眼見暗名為見內呢?再說:若然心眼都在虛空,自然已經不是屬於汝阿難的心眼了。

 

佛又恐阿難言:不管心眼何在處,但能見我面的,就是我的心眼。佛說:今我如來,與法會大眾,都能看見汝阿難的面,都應該是汝阿難的心眼了?何況汝在虛空的心眼,巳經有知,在地下的身體,就應該沒有知覺。若在虛空的心眼,與在地下的身體,二皆有知,豈不變成兩個知覺?汝阿難真的有兩個知覺,那麼,汝阿難一身,不是將來可以修成兩佛?那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汝不應該說:閉眼見暗名為見內。

 

.破轉計隨生

 

阿難三番轉計,皆被佛破,不敢再妄自作主張,唯有引佛昔日言教:「由法生故,種種心生」為例,轉計「隨所合處,心即隨有。」古人說:「心本無生因境有,前境無時心亦無,」眾生由外境牽心,遂起分別;再由心取境,故有種種造作,例如心想創業,即進行籌備,申請註冊,入貨,顧員,開張等操作。義通四教,若心若法,皆因緣生,緣生諸法是無常,苦,空,無我的,是藏教義。若悟緣生諸法,當體即空,原無生滅,是通教義。如果說:無明不覺生三細,是心生法生,境界為緣長六粗,是法生心生,故有十法界假名假相,無量差別,是別教義。若言心生法生,法本無生;法生心生,心亦無生,若心若法,皆清淨本然,不可思議,是圓教義。

 

阿難引佛昔日言教,以證明自己妄計,故言:「我今思惟,即思惟體,實我心性。」殊不知此思惟心,細則第七識,恒審思量,粗則第六識,對境分別,都是虛妄無體,屬於三界煩惱。阿難示同凡情,竟執此虛妄的識心,為自己的心性,而言隨妄想識心,所合之處,心即隨有;心緣於內,心即在內,心緣於外,心即在外,心緣於根,即潛根裡,若心緣於身內,心即在身內,所以心不一定是在內,在外,在中間,但心有可能在內,在外,在中間,此番妄計成功,將救前四失。

 

佛為破此執,先定有體、無體、一體、多體,遍體、與不遍體等義,然後逐一而破之。若說:隨根所合之處而有的識心,是本無實體的,怎可以與有實體的物合呢?若無體之心,能與有體的物合,無異是十九界與七麈合。若說:此識心是有自體的,所以能與物合,則汝阿難,試以手按摩自己的身體,看看此能知的心,是從體內出來,抑或是從體外而入?若是從體內出,仍然同於初次所執「心居身中」,何以不見內的臟腑?若是從外來,應先見面,如人從外入內,必先見門。今俱不見,可知妄心無體,既非內出,亦非外入,豈可以說:隨眼根所緣之處,心即隨有?

 

一般凡夫,皆以眼能見而非心,心只能知而不能見,故阿難言:「見是其眼,心知非眼。」佛以門不能見,能見的是在室中之人,以喻眼不能見,能見的是心非眼。佛又恐人難言:人是有情,門是無情,豈可為喻?故再引死人為例,若眼能見,則已死之人,尚有眼存,何不見物?或言:安知死人不能見物?佛言:若能見物,云何名死?既己名死,當然不能見物。

 

又此隨境而有的識心,是一體呢?抑或是多體?如果說:人的四肢是同一個心體,則「以手挃一肢時,四肢應覺。」而今不然,但一處覺,觸頭頭知,觸手手知,挃有所在,故一體之義不能成立。若說識心是多體的,則汝阿難將變成多人,應有眾多阿難,而在眾多阿難的心體中,那個心體是屬於汝阿難所有?

 

若說心體只是一個,但能遍滿全身,其義與前四肢共一心體同。若說心體,不能周遍全身,而僅局限於所按摩之處,則當頭與足同時被按摩時,「頭有所覺,足應無知。」但事實上頭足同時被按摩時,同時都有知覺,可知心非不遍全體。由於心體,非在內出,非從外來,非一非多,非遍與不遍,就不應該說:隨根所合之處,心即隨有。

 

6.破轉計中間

 

阿難又引佛昔日與文殊等法王子談實相時,曾說:心不在內,亦不在外,而轉計:「當在中間」。實相即諸法的本體。若言: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,生滅滅已,寂滅無相,無相即實相,是藏教義。若言:實相無相,無男女相,無長短方圓等相,而名實相,是通教義。若言:實相無相,無生死相,無涅槃相,無煩惱亦無菩提等相,超越空有二邊,凝然不動名為實相,是別教義。若言:實相無相,無所不相,法法無非實相,是圓教義。

 

本經明陰入處界,本如來藏性,藏性清淨本然,周遍法界,無所不在,豈可說是在內、在外、在中間?阿難不解佛意,曾聞佛說:心不在內,不在外,故憑自己妄想思惟,若心在內,不應內無所見;若心在外,身心應不相知。今因內不見臟腑故,心不在內;身心是相知的,亦非在外,那麼,應當是在中間了。但未說清楚:中指何處,故佛追問,此心是在身體之中?抑或是在外境一處之中?若是在身體的正中,則同前所執,心在身內,應先見內的臟腑;若在外境一處之中,究竟是有所表,抑或無所表?若無所表,則等於無;若有所表,則東看成西,南看成北,反之,西看成東,北看成南,無一定中間之相。此表示中間的物體,既然四方混亂不清,則在此中間的心,亦應雜亂不定。

 

阿難辯言:我所說中,非在身內之中,亦非在外境一處之中,而是如佛昔日所說:「眼色為緣,生於眼識;眼有分別,色塵無知,識生其中,則為心在。」殊不知佛所說:「眼色為緣」,是指眼的勝義根,由色心二法所成,色指最初一念無明不覺時所引生的相分,心是以下十番所顯的見性。見性無形,因塵而顯;是色為眼緣,由麈發知。色不自知,因見方知;是眼為色緣,因根有相,此眼色互為因緣,是第一重能所。其次是眼根對色塵時,不落分別,即是見性,若有分別,即是眼識,此眼識是從眼色為緣而生,故眼色為能生,眼識為所生,是第二重能所。義亦通四教,今略而不談。

 

佛即破言:若汝阿難的心,是從根塵而生,則此根塵所生的心體,是兼有根塵二種,抑或不兼?若說此根塵所生的識心,是兼有根塵兩種的,但根是有知,塵是無知,二者混合,能不雜亂?又塵之物,既非根的心有知,豈不是知與無知,相對兩立?識生其中,應該一半有知,一半無知,而墮於二邊,云何為中?如果說:此根塵所生的識心,不兼有根塵兩種,則此識心,既非同於根的有知,亦不同於塵的無知,離卻根塵,識心實無體性,汝阿難言:「識生其中」,此識心究竟是以何為體相呢?

 

.破轉計無著

 

最後,阿難又引佛在般若會上,與四大弟子,共轉法輪時所說,以證明自己轉計:「一切無著,名之為心」。昔日佛在般若會上,敕須菩提,為諸菩薩,說甚深般若,富樓那,舍利弗,目建連等三人,起座提問題,所以說:「四大弟子,共轉法輪。」般若說諸法皆空,如空中花,水中月,本無實體,徹底虛妄,義亦通四教。若心無實體,內外境空,無住無著,是藏教義。若心無實體,當下即空,空故無住無著,是通教義。若心即藏性,超越空有,故無住無著,是別教義。若心即真如自性,清淨本然,周遍法界,故無住無著,是圓教義。阿難未解般若真空妙理,心仍然有執著,不過,以為此分別的識心,既然不在內、外、中間,應該是「一切無著,名之為心」了,但屢次被佛推翻自己的見解,今次不敢肯定的說,而徵問佛:「則我無著,名為心不?」

 

佛又按其情執,追問此心究竟是有,抑或是無?若此識心,離世間一切物象,本無所有,如龜之毛,兔之角,但有其名,而無實體,又何必說住與不住?若離一切物象,另有心在,就不可以名為無心。既有心當然有相,有相則必有所在,有所在即有所住,怎可以說:一切無著,名之為心?

 

再次徵心

 

因為阿難所執著妄想分別的識心,屬於遍計執性,是生死的根,若不捨棄,即使是小乘聖果,亦難證得,何況佛道?所以佛一一破之,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,乃至無著,七處俱非;使其妄想情盡,棄生死根本;然後十番辨見,顯見性真實,示涅槃根本…..。阿難若能因此放棄妄想固執,捨識用根,進修大定,必然可以速證佛道。可是阿難猶未明識心虛妄無體,雖然七處被破,仍執為心,但恨未知其處所在,故再次述迷啟請:「奢摩它路」。佛因而於面門放光現瑞,詳細說明,生死與涅槃二種根本,指出諸修行人,不能得成無上菩提,乃至別成聲聞緣覺,諸天魔王,及魔眷屬的主要原因,皆由不知二種根本,錯亂修習,猶如煮沙,欲成嘉饌,縱經塵劫,終不能得。

 

生死根本,是指阿難以及一切眾生,自從無始以來,背覺合塵,不知見相二分,虛妄不實,攀緣三界,諸幻化相,成分段生死的根本;三乘聖人,不了生死涅槃等如空華,皆是屬於身心的幻影,別攀涅槃之緣,成變易生死的根本;菩薩不達萬法唯心,捨空有二邊,攀中道之緣,成為微細變昜生死的根本。佛初次徵心,繼而七處破妄,無非是破此攀緣之心,令阿難與眾生,捨棄妄想識心,逆生死流,順涅槃本。

 

涅槃根本,是指眾生的如來藏性,藏性就是具有菩提覺智與涅槃真理,在生死不染,在煩惱不污的真如自性。此性不變而能隨緣,因隨染緣,而起見相二分,見分是心法,相分是色法,亦即宇宙萬有諸法;自此眾生但見能緣所緣諸法,分別取捨,胡作妄為,隨業流轉生死,而不見此識精元明的本體,致使真心不失而似失。若能悟此真心,依之而修,即可反妄歸真,速證佛果菩提涅槃,所以真心,就是涅槃的根本。

 

佛說:如果你阿難欲想知道奢摩它路,願出生死,現在我再來問你,隨即屈指為拳,問阿難見否?阿難言:見!佛言:汝何所見?阿難言:我見如來,舉臂屈指,為光明拳,耀我心目。佛又追問:你將誰見?阿難答:我與大眾同將眼見。佛又問:汝目可見,以何為心,當我拳耀?阿難言:如來現今,徵心所在,而我以此推窮尋逐,於能推者,我將為心。佛言:咄!此非汝心。

 

前面七番破妄,顯示識心虛妄無體,現今佛再次徵心,目的在顯示見性圓明,才是涅槃根本。可是阿難仍然以推窮尋逐的意識為心,故被佛斥:「此非汝心」。阿難矍然,避座合掌,起立白佛:「此非我心,當名何等?」佛告阿難:「此是前塵虛妄相想,惑汝真性;由汝無始至於今生,認賊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輪轉。」佛的意思是說:一切眾生,自從無始以來,迷真起妄,又認妄作真,隨著妄想識心,作種種業,由業牽引,流轉生死,致使元本常住的真心,非失似失。可是阿難仍然認為識心,作用廣大,無論是學佛修行,抑或是謗法墮落,皆屬於識心的功能,今佛斥為非心,豈不是「我乃無心,同於草木?」是以再求佛詳細開示。

 

佛隨即安慰阿難言:「如來常說,諸法所生,唯心所現,一切因果,世界微塵,因心成體。」世間依真心幻現的一切事物,都各有其體性,何況此為一切法所依的清淨真心,怎麼會反而無體?不過,汝阿難仍然執著,此妄想分別前塵的識心為心,當離開前塵時,此心即同於龜之毛,兔之角,沒有體性,你又憑甚麼來修証佛道呢?但亦不能只怪責你阿難,認妄為真,就是世間諸修行人,即使是已經進入九次第定,尚且還執著此妄想識心,以為真實,致使不能斷盡見思煩惱,得証阿羅漢果。以三果聖人的境界,尚且不是真心,何況你阿難位居凡夫,一向但求多聞,未曾切實修行呢!所以你阿難雖得多聞,仍未得成聖果。

 

阿難聞佛詳細開示,至今始知識心虛妄無體,但又不知甚麼是真心,不禁悲從中來,悔恨自己身雖出家,心不入道,縱然多聞,若不修行,與不聞等,如人說食,終不能飽,因而再三求佛「哀憫窮露,發妙明心,開我道眼。」於是佛又從胸卍字,放光現瑞,允許為阿難「建大法幢,亦令十方一切眾生,獲妙微密性淨明心,得清淨眼。」遂有以下的十番辨見,亦名十番顯見。

 

完整原文連結: http://book.bfnn.org/books2/1896.htm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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