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看這篇文章的前提是:
熟讀楞嚴經第二卷
十番顯見
1.直指見性是心非眼
初番辨見,是直指見性是心非眼。佛以有手,始可以屈指為拳,若然無手,就不可能有拳,徵問阿難:「以汝眼根,例我拳理,其義均否?」阿難認為有手有拳,無手無拳,比例有眼有見,無眼無見,最為恰當。但佛卻言:「汝言相類,是義不然」。理由是無手的人,是絕對不可能有拳相出現,但無眼的人,仍然有見;因為無眼的人雖然不能見明,但仍能見暗。并命阿難試在街道上詢問盲人,看見甚麼?盲眼的人一定回答:在我眼前,只是看見一片黑暗。可知明與暗,同是被眼所見的前塵,能見明暗的見性,並不因所見的明暗而有虧損。
阿難言:盲眼的人,只能看見前面黑暗,怎可以說是見呢?佛問阿難:無眼人所見的黑暗,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中,所見的黑暗,有何分別?阿難答:實在沒有分別。佛言:明暗只是外境的不同,能看見明暗的見性,原無差別;不應該說,有眼的人,能夠看見明相才是見,無眼的人所見暗相,不名為見。此即是說:見性不同於識心離塵無體,此離塵有體的見性,就是眾生本具的真心;眾生能夠見明見暗,是憑藉此真心的功能,不應該說是眼見。
盲眼人忽遇名醫,回復視線,能看見種種色,如果說是屬於眼見的話,則處在暗室中的人,忽得燈光,能看見種種色,就應該說是燈見。但燈能看見東西,就不名為燈了,再說:若是燈能看見東西,亦是燈在看物而已,又與汝阿難何關呢?據此,你們應該知道,燈的光明,只能顯示種種色相,真能看見東西的,是眼非燈;同樣道理,眼只能顯示外面種種色相而已,真能看見東西的,其實是心非眼。此心,并非阿難七番所計執的妄心,而是阿難所期待,佛所許說:「妙微密性」的清淨真心,依之而修,正是涅槃根本。
2.約客塵顯見性不動
因為佛直指見性,是心非眼,阿難口雖無詞以辯,但心仍未開悟,猶希望佛繼續開示,因此「合掌清心」,等待佛慈悲的教誨。是以佛引用最初成道時,曾於鹿野苑中,為五比丘及諸四眾宣說:「一切眾生不成菩提,及阿羅漢,皆由客塵煩惱所誤。」的道理,徵問五比丘,當初因何開悟,得成聖果?僑陳如答:「因悟客塵二字成果」。譬喻行客,投宿旅亭,或宿或食,宿食事畢,即繼續旅程,不能停留;若是旅亭的主人,則客來照客,客去不隨;因悟不住名客,住名主人。又於微塵搖動之處,見有寂靜不動的虛空;而知寂靜名空,搖動名塵。客喻見惑,塵喻思惑,眾生因見思煩惱,迷惑真性,隨著妄想識心,扳緣外境,忽起忽滅,如行客的來去不停,亦如微塵的搖動不止;但根性不動,如主如空。於是佛屈指示相,在眾中開合,徵問阿難,是手有開合,抑或是見性有開合?以例動者如客、如塵,不動者如主、如空。阿難果然已經明白手有開合,見性不動。佛再飛光,令阿難左顧右盼,証明頭因外境所牽而自搖動,非見性搖動。
最後佛說:一切眾生,因為無始時來,迷真逐妄,認妄為真,內執四大五蘊組合的色身為實我,外執山河大地諸幻化相為實法(惑);念念扳緣於動搖不住的塵境,以昏擾相為自己的心性,所以:「遺失真性,顛倒行事。」(業);既然隨著妄想識心,分別取捨,顛倒行事,作種種業,依業感果,自然輪迴生死(苦)。如是惑業苦三,循環不息,眾生的煩惱與生死,也就無窮無盡。自作自受,自取其咎。此皆是以妄作真,認物為己之過。
3.約觀河顯見性無遷
阿難聞佛開示,手有開合,見無舒卷,頭自搖動,見性不動,已經明白,識心虛妄,如客如塵,見性常住不動,如主如空,不再執四大為身,執分別前塵影事的妄想為心,自此身心無礙,故得身心泰然,如失乳兒,忽如慈母,合掌禮佛,以謝法乳之恩。但仍未明身心之中,何者是妄?何者是真?內心非常渴望,密請佛進一步作明確的指出,現前身心之間,真妄虛實,何者是生滅法?何者是不生滅法?
當時在座聽法的波斯匿王,即離座起立對佛說:我未見佛聞法之前,曾見有些外道,都說人死如燈滅,名為涅槃,現在我雖然遇佛聞法,但心中仍然有點懷疑,請佛慈悲開示,如何證明此如主如空,沒有動搖的見性,就是不生不滅的真性呢?關於這問題,不止是我想知道,就是法會大眾,未証聖果的有漏凡夫,都願意樂聞!仁王經說:匿王與釋尊,過去同在龍光佛處行菩薩道,當時釋尊位在八住,匿王位在四住,可知匿王是內秘菩薩行,外現國王身,助佛教化的大菩薩。
佛即問波斯匿王:汝此四大組合的色身,究竟是如同金剛一般堅固不壞?抑或是無常變壞的呢?王答;我今此身,終從變壞。佛言:大王!汝現在不是仍然生存在世間嗎?你怎麼知道此身體終於會變壞?王言:世尊呀!我此無常變壞的身體,雖然未曾死亡,但現在已經念念遷變,新陳代謝,好像香火成灰,灰落火新,火又成灰,如是消磨不息,所以我「決知此身,當從滅盡。」
佛言:是的,大王!你現在已經老大了,面貌亦不像童年一樣了,你有何感想呢?波斯匿王非常傷感的說:我童年時,膚色潤澤,面貌可愛,漸漸長大,血氣充沛,精神飽滿,非常強壯;而今接近衰老,容顏憔悴,精力不繼,髮白面皺,將不久於人世囉!佛言:大王!你不是忽然間變成這個樣子吧?王言:當然不是突然衰老,而是變化密移,漸漸由少年、而青年、而壯年,再由壯年而老年。其實,二十歲時,雖是少年,但容貌已經不同十歲,三十歲時雖說壯年,但容貌又衰老於二十歲時,乃至現在六十有二了,回顧五十歲時,體力仍然很強壯,顯然六十歲,又衰老過五十歲。唉!寒暑遷流,何止十年一變,實則年年在變,何止年年在變,而且月月日日都在變,再詳細觀察,念念之間都在變,時時刻刻都在變,剎那剎那不停的變。佛告大王:你因為身體不斷的變,知道你終會滅盡,但你又是否知道,在變滅的身體之中,有不變滅的個性呢?王合掌言:我實在不知道。佛言:讓我現在告訴你,在不斷變滅的身體中,就有不生滅性。
雖然,但仍須借助無常變壞的色身,以顯內在不滅的見性;所以佛問大王:汝幾歲時曾經見過恒河水呢?梵語恒河,又名殑伽河,譯名福生河,或吉祥河。其沙細如粉,位在祇園精舍之前,佛說法往往喜歡舉恒河沙以喻數目之多。當年印度風俗,人民大都敬奉天神;俗人生子,三四歲時,必須攜同前往天神廟拜祭,求神保祐;匿王生於印度,當然亦不例外。所以答言:「我生三歲,慈毋攜我,謁耆婆(長壽)天,經過此河,爾時即知,是恒河水。」佛言:大王!你的身體念念變異,漸漸衰老,但你三歲時見此恒河水的見性,與十三歲時見恒河水的見性,有何分別?王答:實無分別,直至現在六十多歲了,見恒河水的見性,亦與當年無異。顯然能見恒河水的見性,未因年齡的增長而改變。佛進一步追問:大王!你現在傷感自己,己經髮白面皺,你的面部一定皺過年青時代,但你觀河的見性,有沒有童年與老年的分別呢?王言;沒有!佛言:對了,你因面皺,知其有變,因其有變,知有生滅;但你見恒河水的見性,并未曾因時而異,沒有變皺,當然是沒有生滅。
佛的意思是說:大王!你應該明白,人由四大組合的身體,雖然有生滅,但人見聞覺知之性,即第八阿賴耶識,并不因色身的生滅而有生滅。因此,當人一期壽盡,捨生趣生之時,可以去後來先作主翁;它雖然不能把你今生所積蓄有形的財物帶走,但卻可以將你今生所作無形的善業或惡業帶走,作為你來生果報體幸福與不幸福的主要因素。為甚麼你要相信斷見外道的話:「都說此身,死後全滅」?當時波斯匿王與在座大眾,聞佛開示,得知見性常住不滅,可以捨生趣生,繼續修行,終有一天圓成佛道,頓除心中積疑,所以非常歡喜踴躍,得未曾有!可是在阿難聽來,卻滿懷疑惑,因此引起下面另一番的辨見。
4.約垂手顯見性無減
阿難認為,既然在遷變不住的色身中,有不遷變的見性,即此不變的見性,就是眾生的真心,顯然真心未失,為甚麼佛在前面,怪責我們「遺失真性」呢?因此,即從座趕,長跪白佛:「世尊!若此見聞,必不生滅;云何世尊名我等輩,遺失真性,顛倒行事?願興慈悲,洗我塵垢。」當時,佛即垂金色臂,問阿難為正為倒?阿難言:世間人皆以此為倒,若果如來豎臂,上指於空,則世間人名之為正。佛告阿難,手生成就是這樣,可以運用自在,根本就無所謂正倒,世間人認為手有正有倒,已經是迷了,若再執著一定要上指為正,下垂為倒,豈不是迷上加迷?
佛的手臂,譬喻眾生的真心,佛垂手之倒,喻阿難的色身,佛豎手之正,喻佛所証的清淨法身。佛垂手豎手,其臂不失;等如真心,眾生在迷,生死輪迴,不減不失,諸佛悟證清淨法身,不增不得。不過,佛隨悟淨因緣,背塵合覺,熔妄純真;眾生隨迷染因緣,背覺合塵,迷真逐妄;二者比較,如來之身名正遍知,阿難及諸眾生的身,號性顛倒。并命阿難於現實身心之中,審慎諦觀,何處名為顛倒?欲令阿難尋求「顛倒」之相了不可得,即可豁然大悟,得入如來正遍知海。奈何阿難等迷失真性已久,「不知身心,顛倒所在。」一時不知所措,唯有雙目直視,瞻仰於佛,目不轉瞬,期待佛再為開示。
於是佛興慈悲,哀憫阿難及諸大眾,引用昔日所說:「色心諸緣,及心所使,諸所緣法,唯心所現。」的言教,告訴阿難:「汝身汝心,皆是妙明,真精妙心中所現物。」色、指五根六塵等十一種有形象的物質(相分),心、指八種識心(見分),諸緣,指能生色法的親因緣與增上緣,以及能生心法的親因緣,增上緣,所緣緣,等無間緣。心所使,是指遍行五,別境五,善法十一,根本煩惱六,隨煩惱二十,不定法四,總共五十一個附屬的心理現象。諸所緣法,指二十四種不相應行,還有六個無為法,合成百法,此百法概括世出世間,一切有形無形諸法。佛意是說:我以前常常說及,世間與出世間,所有形而下學的物質界,以及形而上學的精神界,皆是「唯心所現」。此能現諸法的心,并不是汝阿難與眾生所慣用的妄想分別識心,而是能為一切法所依的本覺真心。此真心廣大周遍,豎窮三世,橫遍十方,等如無窮無盡的虛空,本身非物,但能包容萬物,所謂:「無不從此法界流,無不還歸此法界。」能夠理解諸法,唯心所現,不住不著,不執我執法,即名正遍知;若然不知萬法唯心,橫起遍計,妄生取捨,就號性顛倒。是以正遍知,性顛倒,包括汝阿難內在的身心,以及外面的世界,皆是此真精妙心中,所幻現的物象。汝等錯認此唯心所現的身心與世界,為實我實法,已經是妄想執著,認悟中迷了,若再執此迷情,以為是真心,豈非妄上加妄,迷上加迷?
接著,佛再說明,眾生最初迷真起妄,是因為「晦昧為空,空晦暗中,結暗為色;色雜妄想,想相成身。聚緣內搖,趣外奔逸,昏擾擾相,以為心性。」晦昧,是無明業相,指眾生最初一念不覺妄動,轉本有智光為能見的能見相,而能見相欲有所見,致使性空變為頑空的境界相,所以晦昧為空,就是無明不覺生三細。
「空晦暗中」以下,是展示境界為緣長六粗的過程。由於頑空的境界相,與無明妄動的能見相對立,能所分別,是智相。分別不己,是相續相。結果於晦昧的頑空中,結暗境而成為四大的色法,是名「空晦暗中,結暗成色。」再由境牽心,因心取境,心境和合,成為有形相,有思想的眾生,即是「色雜妄想」的執取相。色法原本無知,今反而有知,心法原本無形,今反而有形,便成「想相成身」的計名字相。同時因意識與意根,不斷的扳緣前五識所落謝的影子,終日昏昏;而前五識又不停的扳緣於色聲香味觸等五塵,鍥而不捨,終日擾擾,成為「聚緣內搖,趣外奔逸。」的起業相。既作業必然隨業流轉生死,是業繁苦相。眾生由一念不覺,生三細,長六粗,皆因不了解見相二分,依他幻有,而生遍計執著,認物為己,以昏擾之相,作為自己的心性。一迷為心,決定執此妄心,在於色身之內;不知內的身心,外的山河大地,都是妙明真心中,所幻現的物象。
佛又引大海為例,以顯示眾生的顛倒相。大海,是眾流的總匯,廣大無涯;今言百千大海,是表示極其深廣。用以譬喻眾生的真心,廣大周遍,豎窮三世,橫遍十方,深廣無有邊際。但有人不知大海深廣無涯而捨棄之,只執著大海中一浮嘔如是渺小的面積,已經是迷惑無知了,若更執著此一浮嘔如是渺小的面積,以為就是大海整體總面積的全貌,豈不是迷上加迷?眾生正是這樣,從真起妄,遺失真性,認悟中迷的見相二分,而起我法二執,已經是迷了,若再執此昏擾擾相以為心性,認妄作真,當然是迷上加迷。等如手原無倒正可分,卻要執著手有倒正,已經是妄想迷情,若更認為下垂為倒,上指為正,同樣是迷上加迷,因此佛說阿難等,是迷中倍人,非常可憐可憫。
備註: 三細六粗合稱九相,九相者依《大乘起信論》所說,緣於不覺之故,凡夫遂產生三細六粗之相。故說以無明不覺。真性隨緣。轉生三細。及至六粗。三細者指無明業相、能見相、境界相。六粗者指智相、相續相、執取相、計名字相、起業相、業繫苦相;故三細六粗合稱九相。凡夫依不覺故生三種相,與彼不覺相應不離。
云何為三?一者、無明業相。以依不覺故心動,若覺則不動。動則有苦,果不離因故,說名為業;無明業相,略稱業相。指從真起妄的初動之相,即由根本無明起動真如之最初狀態,乃枝末無明中之第一相,此相尚未能區別主客之狀態。二者、能見相。以依動故能見;不動則無見。能見相,又稱見相。指見初動之相,又稱轉相。依初動業識,轉成能見之相。此係依前述無明業相所起而認識對象之心(主觀)。三者、境界相。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;離見則無境界。境界相,又稱現相、境相。由前轉相,而妄現境界之相。蓋能見相既起,則同時妄現此認識對象(客觀)。以上是三細。
以有境界緣故,復生六種相,即是六粗。六粗者一智相,為法執俱生。二相續相,即法執分別。三執取相,即我執俱生。四計名字相,即我執分別。五起業相,即造作有漏諸業。六業繫苦相,即是六道果報)。細說如下,即:(1)智相,依境界相妄起分別染淨,於淨境則愛,於染境則不愛,又智相。依於境界,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,稱為智相。(2)相續相,依智相分別,於愛境則生樂,於不愛境則生苦;覺心起念,相應不斷。又相續相,依於智故生其苦樂,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。稱為相續相。(3)執取相,依前之相續相,緣念苦樂等境,心起執著。又執取相,依於相續緣念境界,住持苦樂,心起著故,稱為執取相。(4)計名字相,依前之執取相,分別假名言說之相,稱為計名字相。又計名字相,依於妄執,分別假名言相故。(5)起業相,依前之計名字相,執取生著,造種種業,稱為起業相。又起業相,依於名字,尋名取著,造種種業故。(6)業繫苦相,繫於善惡諸業,有生死逼迫之苦,不得自在。又業繫苦相。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。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,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。稱為業繫苦相。
《大乘起信論》言,根本無明起動真如,現出生滅流轉之妄法(迷之現象),其相狀有三細與六粗(九相)之別。細者,無「心王」與「心所」之分,其相微細難測;粗者,「心王」與「心所」相應,其作用之相粗顯。依此,若由細相進入粗相,即由不相應心之阿賴耶識位進入相應心之六識位,迷之世界乃隨之展開。是故,若欲抵達悟境,須由粗相向細相邁入。凡夫之境界為粗中之粗(六粗後四相)、菩薩之境界為粗中之細(六粗前二相)及細中之粗(三細後二相)、佛之境界則是細中之細(無明業相)。
5.約標指顯見性無還
阿難聞佛前番開示,已悟真心未失,但仍然執著扳緣的識心,能聽法悟道,似有無限功能,不宜捨棄;至於佛所說的真心,雖然廣大周遍,猶如百千大海,但仍然未敢認為是自己的本元心地。殊不知真能聞法悟道的,全是真心的功德;而諸佛說法,目的就是要令人因言悟道,藉教明心,拾回迷失已久的真心。若以緣心分別,怎能悟道?是以佛斥責阿難:汝等尚以緣心聽法,致使我所說的法,亦變為汝所緣之境,既有能緣所緣,怎可以證入清淨寂滅的法性?例如有人,以手指月示人,對方應該循著手指的方向,而看見天上的明月;若然執著所標的手指,以為就是月亮了,何止迷失真月的所在,亦不認識人的手指,何止不識人的手指,甚至連明暗都不分了,因為月體明亮,手指無光呀!
月如見性,指月的人如佛以言教說法,開示眾生不生不滅的見性;眾生應當因教觀心,悟證見性不生不滅的理體。今阿難等以緣心聽法,分別佛的言教,執教迷心;何止亡失見性,而且亦不明白佛的言教。等如有人觀指,以為是月體一樣,豈獨亡失月輪,且亦不識其指。佛的言教,以名句文為體,沒有覺照的功能,如指之暗;見性靈明不昧,有覺照之用,如月體之明。阿難以緣心聽法,不依教觀心,反而以分別言教的緣心為真心,何止是迷心迷教,抑亦不知覺與不覺,如人觀指為月,指之與月,無所了別。
佛再引旅客與亭主為喻,說明見性無還之理。客喻妄心,亭主喻真心。客去不住,喻妄心緣境,念念生滅不停;亭主無所去,喻真心常住,寂照不二,物來照物,物去不隨。佛言:如果妄想識心,真的是汝阿難的真心,就應該離塵有體,如亭主人,無有去來。為甚麼現在此分別我說法聲音的識心,離開我說法的聲塵,就沒有分別的體性呢?不止是分別我說法聲音的識心,離麈無體,還於聲塵;即使是分別我佛相好莊嚴的分別心,亦是因佛相好而有,若然離開佛相,亦無分別的體性,而還於相。甚至因香、因味、因觸,因法而有的分別心,若然離開香味觸法等麈境,一樣沒有分別性存在,而還於香味觸法等前塵。
此離麈無體的分別識心,既非是根所緣的色塵,亦不是三乘聖人所證的空性,外道認為此「非色非空」的識心,是能生萬物的神我。阿難執分別佛音聲而有的識心為自我,是粗中之粗,外道執分別非色非空而有的識心,是細中細;若粗若細,同是顛倒妄想執著,離塵無體,各有所還,是客非主,怎可以執此客塵的妄心,認作主人的真心?
阿難又請佛宣說:「妙明元心,云何無還?」佛言:姑且就汝阿難見我相好的見性而言:雖非妙精明心,仍然有能所對待,是迷後所起的見分,猶如天上的第二月,因人捏目而見,并非水中月影,終不可得;但能仰觀,放手不捏,便見真月。譬喻見分的見性,是依真心而幻現,但不執著,當體即真,此即帶妄顯真。
佛繼續詳細說明,見性所見的明暗通塞色空等前塵,皆因外境而有,是以各有所還。例如:明因日間,天朗氣清而有,日盡夜來,明滅暗生,明亦隨日消失,所以明還於日;暗因夜裡大地無光而生,夜盡天亮,暗相亦隨夜而滅,是以暗還於夜。其餘通塞色空亦然,唯獨此能見明暗通塞色空的見性,不因境有,是以無還。如果說見性是因明有,暗生明滅之時,見性己還於明,就不可能再看見暗;今仍能見暗,可知見性非還於明。反之,見性若因暗有,則明時無暗,見性應還於暗,不能見明;今仍見明,可知見性非還於暗。其餘通塞色空亦復如是。可以還的明暗通塞等前塵,當然不是汝阿難的真心,此能見明暗通塞而無還的見性,不是汝阿難的真心又是甚麼呢?可惜汝阿難以及一切眾生,迷惑無知,致使喪失本妙明淨的真心,作種種業,隨業流轉,枉受生死,在佛看來,實在可憐可憫。
6.約周遍顯見性非物
阿難雖然已知見性無還,但又問佛,云何得知,此無還的見性,就是我的真性?故佛再借所見外境遠近諸物,以顯見性非物。外界諸物千差萬別,能見諸物的見性,原無差別,即此無差別的見性,就是汝阿難的真心。汝阿難若是固執見性是物,則汝阿難亦應該可以看見我佛的見性。如果說:汝我同見日月宮時,就是看見我的見性了,那麼,當我不見外物之時,汝為甚麼又不能看見我的見性呢?既不能看見我不見物時的見性,可知見性非物,即此非物而又周遍的見性,就是汝阿難的真心。還有,若果見性是物,物亦當是見,則汝阿難見物之時,物亦當見汝,然則無情之物,與有情的見性,混雜不分,果然如此,物我混亂,則有情世間,與器世間,又如何安立?但事實上,當汝阿難看見外物之時,此見性既非是物,亦不是我佛的見性,不就是汝的真心嗎?為甚麼自己懷疑自己的真心,反而執取我的言教,以求真實,豈非顛倒?
阿難不知,見大見小,皆因所見的前塵而殊,并非見性的本身有大小差別。遂又計執,見閻浮提時,見性周遍,退歸精舍,唯見一室,究竟是見性縮大為小?抑或是被牆宇夾令斷絕?佛告阿難:世間事物,雖有大小內外種種差別,但皆屬所見的前塵,并非見性本身有大小差別。等如虛空本無方圓,若然在空間,放一圓形的東西,則此東西之中間,就有圓形的空間出現,如果再放一個方形的盒子,則此方形盒子的中間,就有方形的空間出現,所以方圓之相在於器,非在於空;若想取消圓空,或方空,但除其器,不應該說,更要除去虛空的相。見性亦然,本無內外大小差異,見大見小,是在於境非在於見。因見性不變而隨緣,故能見大見小;雖隨緣而不變,故見性本身非有大有小。眾生不知,不變隨緣,隨緣不變之理,內執身心為實有,外執諸物為我所有,故於外界事物之中,見內見外,觀大觀小,分別取捨,為物所轉;若能覺悟諸法唯心所現,如空中花,水中月,幻妄不真,無所取捨,內不為自我身心所束縛,外不為前塵物象所轉,便能轉物,同於如來,身心圓明,而能一多無礙,大小相容,廣狹自在。
以上一至六番辨見,總顯依他起性的能見分——見性,不動不遷,常住周遍,不因境有,離塵有體;不同於遍計執性的妄想識心,是帶妄顯真;以下四番辨見,顯見性就是純真無妄,絕對待,離能所的真心,是即妄即真。
7.約無是非是顯見性唯真
阿難聞佛多番開示,見性不動,見性不遷,見性無還,見性周遍,就是真心;於是幻想有一屬於真心的見性,現在眼前,與自己現前的身心分隔為二。於是又分別,此見性既然就是我的真心,我今對佛問答的身心,又是甚麼?事實上,我對佛問答的身心,卻有實際分別的作用,而此現在我前的見性,卻沒有分別的功能。既不可能分別我的身心,又怎能分別外界的事物?還有,若此見性,實在是我的真心,則我現前能分別的身心,應該被真心之所見,何以現在見性不能見我的身心,而我的身心反而能見此真心的見性呢?
此正是迷物為己,將己作物,認為四大緣影的身心是能見,自己本有的真心不能見,殊不知現前身心之所以能見萬物,全是見性的功能。阿難竟然執迷不悟,而對佛言:「見性實我,而身非我。」意思是說:如果見性實在是我的真心,則我現前能分別的身心,應該非屬於我,而變成身外之物了!而今見性不能見我的身心,我的身心反能看見真心的見性,何異如來先所責言:「物能見我」?此中道理,實在難明,請佛慈悲,再開導我等未開悟的人。
因此,佛告阿難:如果真的如你所說:見性是在你的眼前,你真的能夠看見的話,見性便同於外界的物質,是存放在一個固定的地方;那麼,你應該在外界所有的事物中,可以指示出來,此是見性,此非見性。現在我與你阿難,同坐在祇陀林中,遍觀近處的樹林殿堂,高至日月宮殿,遠至精舍對面的恒河,你阿難試於我的獅子座前,舉手指示,陰者是樹林,明亮的是日光,阻塞的是石壁,通達的是虛空,如是乃至,一切草木,凡有形相的,都可以指出示人;如果汝身心之前,確實有一見性被你身心所見,你就應該指出那一種是你的見性。假如說:虛空是你的見性,則虛空已經變成見性了,甚麼是虛空呢?若果物是你的見性,物已經變成見性了,將何以為物呢?你今既然於萬象之中,不能指出何者是你的見性,可知你說:見性是在你身心之前,只是你的妄想情執而已,事實不然。
佛又恐阿難轉計說,見性確實是在眼前,不過是藏於萬象之中,不容易發覺而已。所以命阿難可於萬物中,微細分析、解剖現象,看看是否可以找出見性來,猶如指示其他事物一樣清楚分明,無有疑惑!結果,阿難言:「舉手所指,縰目所觀,指皆是物,無是見者。」佛即印證:「如是!如是!」之後,再命阿難,於諸物象中,指出何種不是見性。結果阿難於萬象中,又「微細發明,無非見者。」佛又印証:「如是!如是!」因為見性隨緣不變,故指不出何者是見;見性不變隨緣,故指不出何者非見,可知見性無是無非,正是絕對待的真心。
可是法會大眾,未証無學聖位的人,不知無是無非,正是清淨實相。即使阿難自己雖然說:找不出無是見者,亦找不出無非見者,不過是為情勢所逼,不得不這樣說而已,并非悟得或親証此理。是以:「茫然不知,是義始終,一時惶悚,失其所守。」佛見其驁怖至此,實可憐憫!所以安慰阿難與諸大眾言:「無上法王,是真實語,如所如說,不誑不妄,」不同於外道矯亂的論說,汝等應當諦實思維,自然可以悟明因心,圓証佛果;不要辜負自己一再請求佛開示,以及仰慕於佛的情懷。
當時,文殊師利菩薩,即起座禮佛,說明法會大眾,是因為不知見性與色空之間,無是見與無非見的道理,所以驚怖不安,并不是因為善根淺薄,不信佛語,而懷疑佛所說:同於外道矯論。希望如來大慈大悲,再詳細說明,外界的萬物,與內在的見精,二者之間,無「是見」與無「非見」的道理。
因文殊菩薩,代表大眾啟請,故佛對文殊菩薩說:「十方如來及大菩薩,於其自住三摩地中,見與見緣,并所想相,本無所有。」「見」是指三細中的能見相,「見緣」是指三細中的境界相;「想」指眾生的六種識心,「相」指眾生的六根身相。見與見緣,是依他起性;想相是遍計執性。因為諸佛圓證,諸大菩薩分証首楞嚴王大定,了達遍計本空,依他幻有,猶如空中的花朵,水中的月影,本無實體,徒有假相而已。所以在諸佛與大菩薩的眼中看來,眾生的見相二分,以及所執著的身心世界,本無實體,其體即是諸佛所証的菩提妙淨明體,離言絕相,怎會於其中間,有是或非是呢?
佛又引文殊菩薩為例,文殊菩薩唯一無二,故無是、無非是;以例諸佛所証的菩提妙淨明體,唯是一心,更無二法,故亦無是、無非是。佛問文殊菩薩:如汝文殊,除真文殊外,是否另外更有一個文殊,名為是文殊?然則便成為兩個文殊,不然便是唯一無二,更不應該說:全無文殊。文殊菩薩體會佛的意思,答言:如是世尊,我真是文殊,真文殊外,更無另外一個文殊,名是文殊。為甚麼呢?若真文殊外,更有一個是文殊者,便成為兩個文殊了,但我今日並非全無文殊,不過於真文殊的實體中,不說是文殊,及非文殊而已。文殊喻妙淨明體;唯一文殊,更無文殊,喻唯一真心,更無別法。然我今日,非無文殊,喻妙淨明體,雖然無是無非,但能隨緣不變,不變隨緣,其用不可思議,不是斷滅。
佛就此比例,說明見性與諸物象,亦是一樣,唯是一心,同是諸佛所証的無上菩提淨圓真心,不過眾生迷此真心,轉妙明為無明,轉真覺為不覺,遂妄現色空的相分,及能見的見分;正當妄現見相二分之時,此妙淨明體,實無見相二分可得。猶如人發夢,被大水所溺,或為大火所燒,不待醒後,不見水火,就是正在夢中,被溺或被燒時,雖然恐怖萬分,其實何曾真有水火出現?又如人用麻造繩,麻雖然變成一條條的繩子,但繩子的本身,原本就是麻。若執著繩子的形象,而忘記麻的本質,已經是迷了,若更執著繩的影子以為是蛇,豈非迷上加迷?麻喻妙淨明體,繩喻見相二分,不知見相二分,是依妙淨明體而幻有,已經是迷真起妄了;若再執著因見相二分而起的分別妄想識心為真心,豈不是認妄作真,迷上加迷?
佛再舉天上的明月為喻,天上唯有一個月亮,但有人用手捏自己的眼睛,因此在真月的旁邊,見有第二個月;此第二個月,只是真月的影子而已,天上根本就沒有出現第二個月,怎可以說:這個是真月,那個是假月?同樣道理,見相二分只是真心的影子而已,若能明白,即妄即真,真妄唯是一心,就不應該說:真心之外另有見相二分。
前言:「妄為色空」,是說從真起妄;今言:「但一月真」,是顯妄本屬真。阿難與諸眾生,由無始時來,皆因不知依他幻有,種種發明,執我執法,分別人我是非,就是妄想,就不能超越是非圈套,墮落生死漩渦中,長期作業流轉,致使真心不失而成失。但事實上,見與見緣,并所想相,元本就是妙覺明性,是以阿難於萬象中,指不出那一種是見性,那一種不是見性,若能因此覺悟,妄想就是真心,則真心非得而成得。
8.約外道世諦對簡顯見性非因緣非自然
甚麼是因緣?甚麼是自然?因緣,是世間諸法生起的主要原因,自從佛覺悟宇宙人生的原理後,就告訴我們,世間所有一切事物的真相,無不是從因緣生,所謂:「諸法從緣生,諸法從緣滅,我佛大沙門,常作如是說。」用以破除外道所執,神我的自然。因為外道修習非想非非想定,限於智力,未能突破煩惱,進入滅受想定,引發無漏智慧,遂執此境界,立為神我,認為此神我是自然的,而且廣大周遍,不生不滅,是宇宙萬物的生因。
阿難始終用扳緣心聽佛說法,因聞佛前面多番開示,見性不動,見性周遍,見性常住,性非生滅,遂疑佛所說的見性,同於外道所執神我的自然。同時想起佛昔日曾在楞伽山,對大慧菩薩說:「彼外道等,常說自然,我說因緣,非彼境界。」於是又懷疑佛語,前後矛盾。為了解除心中的疑惑,再求佛詳細開示,希望獲得真心,免墮邪道。
佛對阿難言:我在前面,多番運用權巧方便,引喻舉例,種種開示,無非是想說明真妄二種根本,令汝等捨妄歸真,得成佛道;可是你猶末悟,反而懷疑我前後所說矛盾,或同於外道所說的自然。如果真的如你阿難所說:見性是自然的,就應該於明暗空塞等前塵中,指出見性的自然體性。如果說:所見的明相,是見性的自然體,就應該明時有見,暗時無見,當明滅暗生時,怎能見暗?今既見暗,可知見性不是以明相為自然體。若果以空為見性的自然體,就應該有空有見,無空無見;塞時無空,不應有見。今既能見塞,可知見性亦不是以空為自然體。其餘以暗以塞為見性的自然體,道理亦是一樣。見性既能見明,又能見暗,既見空,又見塞,可知明暗空塞等塵境,都不是見性的自然體。
佛破妄執自然,阿難又轉計因緣。但見性的本體,既然即是諸佛所証的本覺妙明真心,豈是因緣生法?所以佛又破見性,非因明、因暗、因空、因塞而生,亦非以明暗空塞為助緣而有。見性若因明有,明為見性的生因,則暗時無明,見性亦應隨明相而滅,又怎能再見暗?今既能見暗,當知見性非因明有。因暗、因空、因塞亦復如是。
再說:見性若緣於空而有,以空為見性生起的助緣,則塞時無空,見性亦應隨空滅,不能見塞;反之,「緣明緣暗,同於空塞」一樣。今既能見明,見暗,見空,見塞,可知見性亦非以明暗空塞為助緣而有,正顯見性離緣。見性不變而能隨緣,所以萬有繁興,不同外道所執的自然;若說見性體即自然,則失其隨緣的作用。見性雖隨緣而體不變,故能超越萬象,不同佛昔日權教所說的因緣;若說因緣,必失其不變的本體。因此,佛的結論是:「當知如是精覺妙明,非因非緣,亦非自然,非不自然,無非不非,無是非是,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」
精覺妙明,是指依他起的見性,亦即是眾生本具的如來藏性;此性純真無妄名精,對境明了名覺,雖無相而能照見一切相名妙明。此精覺妙明的真心,非因明暗空塞或緣明暗空塞而生,但此真心有隨緣的作用,亦非外道所執的自然,故言:「非因非緣,亦非自然。」是破除凡夫與外道的迷情;即下文所說:「此根初解,先得人空。」就可以証得小乘極果。
「非不自然」,在非不自然之前,應加一句「非不因緣」,是以非遣非,不但因緣自然非,即非因緣、非自然亦非,此即下文所說:「空性圓明,成法解脫。」是破除二乘聖人的法執。
「無非不非」,是以無字雙遣非與不非,不但非因緣、非自然要非,即非不因緣、非不自然亦皆非。即下文所說:「法解脫已,俱空不生。」破權乘菩薩的微細法執。
「無是非是」,是指有,非是指空,權乘菩薩,認為必須離空有二邊,然後可以證入中道;今以無字遣之,說明無二邊可捨,唯一中道。
六道眾生,執著因緣、自然;二乘聖人,執著非因緣、非自然;權乘菩薩,執著非不因緣、非不自然;皆是病。無不非,方是藥。無是非是,等如病去藥除,沒有病了,還要藥做甚麼?
「離一切相」,不但因緣、自然要離,非因緣、非自然亦要離,非不因緣、非不自然也要離,是要離,非是亦要離,至此執盡情忘,法法皆真,所謂:「一色一香,無非中道。」故言:即一切法。此即金剛經所說;「離一切相,即名諸佛。」離一切相,是顯空如來藏;即一切法,是顯不空如來藏;離即同時,離即不二,是顯空不空如來藏。離一切相,可以成就妙奢摩他空觀;即一切法,可以成就妙三摩缽提假觀;離即不二,可以成就妙禪那中觀。三觀成,三惑斷,即可契證三菩提,圓成佛道。此正是本經的宗旨,亦是佛說本經之目的。
9.約二妄合明顯見性非見
二妄指下文所說:別業妄見,與同分妄見;佛引用眾生的二種妄見,說明此絕對待的見性,非見聞覺知的見精。
前文對境顯心,所顯依他起性的見分,已非因緣、非自然,何況是絕對待的真心?可是阿難仍然執迷不悟,又引佛昔日所說的權教問佛:如果妙覺明性的真心,一定是非因非緣,何以昔日佛常對比丘宣說見性,具四種緣呢?殊不知佛昔日所說的見性,是指眼識,要「因空、因明、因心、因眼,」等四緣而生;今日所說的見性,是指眼根,所以佛答:「阿難,我說世間諸因緣相,非第一義。」
昔日阿難等但求解脫生死,故佛為說:世間一切皆因緣生,緣生無性,當體即空;令其証入諸法空性。今因阿難回小向大,請佛開示成佛法門,故佛為其說第一義諦理,令其先悟後修。無奈阿難不察,引昔難今,佛不得不重顯見性離緣,此離緣的見性,非見聞覺知的見精,而是絕對待、無能所的真見。
佛問阿難,諸世間人,如何名見?如何名不見?阿難答:世人憑藉日月燈光,能看見外界種種色象,名之為見;若然缺乏此三種光,在黑暗中,不能看見外物,名為不見。佛則認為,明之與暗,只是見性所對的境界,外境的明暗,自相陵奪,有明無暗,有暗無明,如客如塵,有生滅去來;見性常住不動,如主如空,明暗俱見。不應該說:見明名之為見,見暗名為不見。當知,見性是能見的心,非所見的境;見明時,見性不是外境的明,見暗時,見性不是外境的暗,見空時見性不是外境的空,見塞時,見性亦不是外境的塞,這四種道理是一定的,誰也不能否認,所以說:四義成就,此簡心不是境,境不是心。又外境有明暗空塞等四義,但見性非外境的明暗空塞四義所成就,正顯示見性非因緣,以答阿難所問:「世尊云何,常與比丘,宣說見性,具四種緣」之問。
佛再告阿難,汝應該更進一步了解,此離緣的見性,是絕對待,無能所的真見,亦即是眾生的本覺真心;並非前面所說:是心非眼,不動搖、不變遷、不增減,常住周遍的見精。因為見精,只是真心中一念妄動,根境相對的能見相而已,若能於此見分,反觀自心,令根與塵脫,則當觀行力強,伏妄歸真,就可以親自契証絕對待的真心。當此真心見於一念妄動能見明暗空塞的見精時,此真見就不是能所對待的見精(妄見),此真見已離自體中一念妄動的妄見(能見分),此能見分的見精,不能及於超能所,絕對待的真見。又此真見既然已經超越能見所見,豈有見之名字,故連見之名字亦不能及。所以說:「見見之時,見非是見,見猶離見,見不能及。」海仁老法師,認為此四句可以用四義解釋:
一、以從真起妄,妄不是真釋:即是從真「見」起於能見明暗之見分的妄「見之時」,此能見明暗的妄「見非是」真「見」,妄「見猶離」於真「見」,故妄「見不能及」於真見。
二、以妄知妄見,妄不是真釋:即以能見明暗的「見」分,見於所「見」相分妄境「之時」,能見所見,皆是妄「見非是」真「見」,妄「見猶離」於真「見」,妄「見不能及」於真見。
三、以真鑑妄,真不墮妄釋:是以真「見」見於妄「見之時」,真「見非是」妄「見」,真「見猶離」於能見明暗的妄「見」,妄「見不能及」於真見。
四、以返妄歸真,真不是妄釋:即是當妄「見」歸於真「見之時」,真「見不是」妄「見」,真「見猶離」於妄「見」,妄「見」終「不能及」於真見。
本經正意是在第三種,以真鑑妄,真不墮妄。如果能知凡有能見所見,皆屬虛妄,如翳眼見空華,如是信解,不起我法二執,是在名字位中,以真鑑妄,真不墮妄。從解起行,雖屬初心修習,但能了達一切唯心,於能修所修,不生執著,伏粗惑,位在觀行,以真鑑妄,真不墮妄。再從觀行入相似,分證,直至如前文所言:「十方如來,及大菩薩,於其自住,三摩地中,見與見緣,并所想相,皆如空華,本無所有。」是究竟以真鑑妄,真不墮妄。
佛的意思是說:此能見明暗空塞的見精,尚且不是因緣自然,何況此純真無妄的真見,怎可以說是因緣自然,或和合與非和合呢?但汝阿難以及其他聲聞人,不發大心,不多聞佛法,狹劣無識,無菩薩度生的弘願,無菩薩平等的大慧,不能理解真心清淨實相的境界;現在我為汝等開示第一義理,就要從聞思修,對於趣往佛果菩提的五十五位真菩提路,應該精勤進取,不得疲惓懈怠。古人根據此,判此經屬於方等時。
以上佛說見性離緣,甚至顯見性純真無妄,都是佛菩薩的境界,在我們凡夫與小乘聖人聽來,實在無法明白,因此阿難對佛說:世尊呀!您前面為我等宣說非因緣非自然,又未說明和合與不和合的道理,我等尚未能夠開悟,而今更說:見見非見這麼高深的理論,怎不教我們增加懷疑與迷惑呢!請佛大慈大悲,再次開示關於本覺明淨的真心,佈施我等般若智慧的眼目,以拔除我等沉迷不悟的苦惱。說到這裡,不禁悲哀垂淚,起座禮佛,願意承受佛的聖旨。
佛為了憐憫阿難,及諸大眾,所以在開示諸三摩地妙修行路之前,再次教誡阿難,雖然多聞強記,但不肯從聞思修,致使對於空假中三觀,不能明了,現在應該留心諦聽,然後引用眾生的別業妄見,與同分妄見,說明「見見之時,見非是見」的道理。
別業妄見,是個人或小數人,由個別不同的業力,所招致的依正二報,彼此不同,所見互異。例如:人見水是可以飲用的飲料,魚見水是可以居住的地方,天人見水是琉璃寶地,餓鬼見水卻變成膿血等。
同分妄見,是眾人共同看見,內在的身心,外在的山河大地,包括精神與物質世界。在聖人言:二乘共見真諦理,菩薩共見有眾生可度,有煩惱可斷,有中道可證,都是同分妄見;但證理各有淺深不同,名別業妄見。是以此二種妄見,通於九法界眾生。
現在,佛於別業妄見中:以一個眼睛有毛病的人,夜見燈光,別有五色重疊的圓影,而問阿難,此眼睛有毛病的人,所見的五色圓影,究竟是燈光所有?抑或是眼睛的見性所有?如果說五色圓影是燈光所有,為甚麼眼睛沒有毛病的人,看不見呢?如果說此圓影是眼睛有毛病的人,見性所形成之色,則其見性己經變成圓影了,應該不能再看見東西,那麼眼有毛病的人,所看見的圓影又是甚麼呢?
佛的意思是說,圓影非燈有、非見有,原本就是虛妄,沒有實體。用以譬喻迷位眾生,在生死長夜中,所見的身心世界,皆因無明不覺的毛病,於真心中幻現三土五陰的影子;三土五陰,既非諸佛所證的如理有,亦非是諸佛能證理的如智所成。如果說:三土五陰是如理有,則無煩惱的諸佛菩薩應該同見,何以諸佛菩薩,於其自住的正定中,不見有三土五陰可得?若果三土五陰是如智所成,如智已經變成三土五陰了,誰來能見此三土五陰?三土聖凡所見的三土五陰,又當名何等?今三土聖凡既然仍能看見五陰,可知如智末失。亦不應該說:如智中具有此三土五陰,若果如智具此三土五陰,諸佛菩薩應該同見,今佛菩薩不見有三土五陰可得,可知三土五陰,非如智有,此是破雙即。
又五色圓影,若是離燈別有,則其他几案棹椅等東西,亦應該有圓影出現,今事實不然。若說圓影離病眼而有,則此圓影,應非病眼人所見,但事實上,正因為病眼始見圓影?譬喻三土五陰,非離如理有,亦非離如智有。若離如理有,便成心外有法,實則一切唯心,心外更無別法可得,不應該說離如理有三土五陰;若說三土五陰,是離如智無明不覺的毛病——能見分而別有,則應非能見分所見;今眾生所以見有身心世界,皆因有能見分,若離能見分的妄見,則無身心器界可得,然則身心世界,豈是離能見分而別有?此破雙離。
正因為三土五陰,非即是如理、如智有,亦非離如理、如智有的緣故,汝阿難等應該提高觀智,理解此光明之色,實在於燈;但因眼病,始見圓影。病眼人因見燈光而有圓影,所以此圓影非離燈而是見有;但由於病眼才見,所以圓影又非離見而是燈有;可知能見的眼,與所見的圓影,都是毛病。若用無病的眼睛,看病眼人所見的圓影,知道能見所見都不正確,都是毛病;則不應該說:此圓影是燈有,是見有,或說非燈有,非見有。
譬喻諸佛所証的如如理,本具真善妙色,因眾生一念不覺妄動,迷真起妄,轉本有智光,為能見的見分,因有能見的見分,遂有所見的相分,見相對立,於是形成內的根身,外的世界,三土五陰,人我是非,一切煩惱,由是而生。眾生因迷如理而有三土五陰,所以三土五陰,非離如理而是如智有;但由如智無明不覺的毛病,始見有三土五陰,所以三土五陰,又不是離如智而是如理有。若果能夠知道三土五陰,皆因如智能見分的毛病,此即是「見眚非病」,亦即是真見見於妄見(能見分)之時,真見非是妄見。不應該說:此三土五陰,是如理有,或是如智有;於其中間,又說非如理有,非如智有。
佛又引用第二月為例,因眼睛被捏,於真月亮的旁邊,幻見有第二個月亮,其實,是沒有第二個月亮的實體。有智慧的人,就會明白,此第二月的出現,是因捏目而有,不捏則無。不應該說此第二月,是真月的原形,或非是真月的原形;更不該說:此第二月是離見有,或是非離見有。此病眼人所見的五色圓影,亦是一樣,不可以說,是燈非燈,是見非見。以上總明,妄本依真,離真無妄;猶如狂華依空,離空無華。
至於同分妄見,是指眾人共業所感,共同所見的事物,一樣是屬於妄見。佛說:我們現在所居住的地方,是屬於娑婆世界,四大部洲中的南贍部洲。南贍部洲的周圍都是大海水,於其中間的陸地,共有三千洲。其中最大洲有二千三百個國家,其餘小洲,或有數百,或有數十個國家,甚而少至只有二個國家。其中一個小國,由於人民共造惡業,共同看見天上很多不祥的景象;但其餘一個小國的居民,根本就沒有看見。由於此國人同見,名為同分,由於彼國人不見,故知屬於妄見。譬喻九界聖凡同見三土五陰,故名同分;十方如來,及諸菩薩,於其自住三摩地中,見與見緣,並所想相,如虛空華,本無所有,故証明九界聖凡所見,同屬妄見。
佛為徹底解除阿難的迷悶,特別將前面所說的二種妄見,進退合明,顯示凡有能見所見,皆是虛妄;能知虛妄,便是真見。當真見見於妄見之時,此真見并不是妄見,而是阿難等所尋求的大慧目。
佛首先引別業妄見的人,因病眼所見的圓影,進而比例阿難及諸眾生,所見山河大地的同分妄見。彼病眼人所看見燈光圓影,雖然似是眼前所對的境象,但非實有;究其原因,只是眼睛有毛病所引起,而眼有毛病,又因眼睛過於疲勞所致,並非燈色所造成。若能知此圓影,全由眼病所現的假象,幻有非真,就不會分別計較,此圓影是燈有,是見有,或非燈有,非見有等種種執著。譬喻九界聖凡所見的三土五陰,皆由三煩惱而幻現的假象,而三煩惱正是菩提智眼的無明妄動所導致,並不是如如理有。若能了解三土五陰,皆因三煩惱所引生,似有非真,不生執著取捨,就不會招致流轉生死的過咎。此即是以真見鑑於妄見,真見不墮於妄見;真見猶離於妄見,妄見不能及於真見。
同樣道理,阿難與我們所看見的山河大地,皆是菩提智眼的毛病,引起見相二分所幻現的假象,雖似現前境界,實無自性,其性就是眾生的本覺妙明真心。由於眾生迷此真心,發生能見所見的毛病,遂幻現內在的六根,與外界的六塵,所以見相二分,與根身器界,同是智眼的毛病。此即是從真見起於妄見,妄見不是真見;妄見離於真見,所以妄見不能及真見。
如果本覺妙明的真心,覺悟見相二分,能所皆妄,就不是病眼的妄見而是真見。此真見既然已經覺悟,此能見所見俱皆虛妄,則此覺性的真見,必不墮於妄見之中,此即真見見於妄見,真見不是妄見(見見之時,見非是見);既然是真見見於妄見,真見不是妄見,就不應該名此真見,是六根見聞覺知的見性了(見猶離見),因為六根的見聞覺知,是能所對立,而此能見於妄見的真見,是超能所,絕對待的真心,又豈是妄見所能及(見不能及)?
由於真見不是妄見的緣故,汝阿難所見山河大地,及諸眾生,固然是虛妄,就是見佛的三十二相,又何曾是真?所以世間十類眾生,能見的我,所見的世界,都是真見的毛病,並非能見諸相虛妄的真見。如眼有毛病,才見圓影,眼睛沒有毛病的人,絕對不會看見燈光有圓影,所以此看見燈光有圓影的見,就不是真見。此能見諸相虛妄的真見,性本清淨,離能所,絕對待,當然不是六根見聞覺知的妄見,「故不名見」。
佛再以一國人所見不祥境象的同分妄見,退而比例一人所見燈光圓影的別業妄見,同樣幻妄不真。圓影因眼病有,不祥境兆,由惡業起;二者所見雖然不同,但同是虛妄無體;究其原因,都是由無始無明業相,引起見相二分所致。
若以闍浮提退望一州中的一國人,則一國人所見是別業,閻浮提所見是同分;若以四大洲退望閻浮提,則閻浮提所見是別業,四大洲所見是同分;若以娑婆國退望四大洲,則四大洲所見是別業,娑婆國所見是同分;若以十方有漏國土及諸眾生,退望娑婆國,則娑婆國所見是別業,十方有漏國土及諸眾生,所見是同分。國土是依報,眾生是正報,依正二報是相分,見聞覺知是見分,覺明妙心,是自証分。依報正報,見分相分,皆是自証分的病源。病源總指苦集二諦,三煩惱是病因,三業障是病緣,二種生死是病相。以此合同分妄見,則見聞覺知,合能見不祥的妄見;國土與眾生,合所見不祥境;覺明妙心,合清淨眼。若以此合別業妄見,則國土與眾生,合五色圓影;見聞覺知,合能見圓影的病眼;虛妄病源,合眼有毛病;覺明妙心,合清淨眼。由於清淨眼有病,故見圓影;喻菩提智眼,有三煩惱病,故見有三土五陰。若達三土五陰,虛妄不實,即三土便是常寂光土,此即是真見見於妄見,真見不是妄見。
眾生不知見相二分虛妄,執為實我實法,貪戀三界是和合有;背捨真諦理,是不和合空。又和合是貪,不和合是瞋,不知幻妄執為實有是痴。二乘愛著涅槃寂靜,是和合空,即是貪;厭離三界是不和合有,即是瞋;不達生死涅槃如空中花,水中月,妄生取捨,即是痴。菩薩和合中道是貪,不和合二邊是瞋,不解中道唯心是痴。
九法界眾生,皆由和合與不和合貪暊痴等業,隨業受生,流轉生死,所以佛說:「和合妄生,和合妄死。」如果我們明白萬法唯心,反妄歸真,遠離和合有與不和合空,就可以滅除同居土分段生死,圓滿真諦菩提不生滅性。若果二乘聖人,能夠遠離和合空不和合有,就可以消滅方便土變昜生死,圓滿俗諦菩提(道種智)不生滅性。菩薩若能遠離和合中不和合二邊,就可以消滅實報土微細變昜生死,圓滿菩提,究竟不生滅性。由於離妄見,故能轉煩惱成菩提,由於離妄境,故能轉生死成涅槃;回復清淨本然的真心,一証永証,故言:「清淨本心,本覺常住。」
佛說:「若能遠離,諸和合緣,及不和合。」(道諦)就可以消滅生死的苦因,而圓滿成就菩提不生不滅的本性(滅諦),証得「清淨本心,本覺常住」的如來藏性。但如何遠離和合與不和合呢?因此,以下佛再解釋,見性與明暗空塞等外塵境界,非和合與非不和合的真義,以顯示見性即如來藏性。
10.破和合與不和合顯見性即如來藏性
佛告阿難:由於我前面的詳細開示,你雖然己經知道,本覺真心,超能所,絕對待,非因緣、非自然的道理。但汝猶未明,此本覺真心,元本就是非和合,與非不和合。尚且以妄想情執,認為見性是和合而有,如果見性是與前麈和合而有,無異仍然計執,見性是因緣性。然則,此本覺妙淨的真見,究竟是與明和?或與暗和、與通和、與塞和?如果說:見性是與明和,當你見明之時,何處雜和你的見性?見性屬於內心,明相屬於外境,未和之前,二者有別,雜和之後,是何形象?如朱與墨,未和之前,朱紅墨黑,和混之後,朱失其紅,墨失其黑。今見與明和,若言明強見弱,以明奪見,成為非見,何以見明?今還能見明,可知見性未失!反之,見強明弱,以見奪明,明相全失,而成即見,豈非變成見性自見其見?今見性然仍見明,可知明相未失;既然明相末失,見性亦無虧損,怎可以說見與明和呢?此約義破。
再說:凡能和在一起的事物,必是各不圓滿,見性若是周遍圓滿,怎可以容許明相來和?若然明相遍滿虛空,當然亦不能容納見性來和,此約體破。還有:二物相和,必失其名,例如:紅與黃和變成橙色,水與泥和變成漿,若說見與明和,亦應各失其名,今見仍是見,明仍是明,怎可以說見與明和呢?至於見性與暗和,與通和,與塞和亦是一樣,不可能成立。
和與合不同,和則必須彼此不分,各失其名,合則一定要大小一致,如蓋與函合,彼此不離。外界的明與暗,一定是彼此互相傾奪,若說見性與明合,如上蓋與下函,附和在一起,不可分離,則明滅暗生,見性亦應隨明而滅。則此見性,就不可能再與暗合了,既不能與暗合,又怎能看見暗呢?
佛恐阿難轉計,見暗之時,見性仍然是與明合又何妨?故先破言:若說見暗時,見性仍與明合,非與暗合,則當見性與明合時,但當見暗,不應見明,既不見明,又怎能與明合呢?但事實是見與明合時,了然見明,而非見暗?根據前面所說的理由可知,見性亦不是與暗合、與通合、或與塞合。
佛破和合,阿難又對佛言:「如我思惟,此妙覺元,與諸緣塵,及心念慮,非和合耶?」阿難雖然轉計,妙覺真心,與外界所緣的六塵,及扳緣六塵的六識,性非和合,但未敢肯定,仍待佛開示。故佛言:汝阿難現在,又說本覺真心非和合有,究竟是非與明和,抑或非與暗和,非與通和,非與塞和?若非與明和,則見與明,各在一方,必有邊際界畔。你姑且審察諦觀,何處是明相,何處是見精?在見與明二者之間,自何處起,是明的邊緣,自何處起,是見的界畔?如果不能分疆劃界,怎可以說是非和呢?再說:即使見性與明,各有界限,但見中無明,明中無見,見與明彼此互不相及,則見性自然不知明相所在之處,何以現在,你開眼即可見明?當知事實上,見與明是分不開的,怎可以說非和?同樣道理,若說見性非與暗和、非與通和、非與塞和,亦不可能。
非合則離,若言見性非與明合,那麼,見性與明相,彼此必然互相乖違,如牛兩角,互相背向;又如耳根與明相,互不接觸,然則,見性尚且不知明相的所在,又怎能甄別合與非合?準上可知,亦不應該說:見性非與暗合,非與通合,非與塞合。因為見性不變隨緣,故不能說非和合;見性隨緣但體不變,也不能說是和合。說和合與非和合皆不可,正顯見性,離言絕相,離過絕非,就是法爾天然的如來藏性。
以見性非因非緣,非自然,非和合,正是空如來藏;見性非不因緣,非不自然,非不和合,是不空如來藏;雙照因緣自然,和合與不和合,是空不空如來藏。此三如來藏,就是奢摩它,三摩,禪那三觀的理體,修行人必須先悟此理體,方可據理起修,全修契理。是以三觀是得成菩提的方便,而圓悟藏性,又為修習三觀的前方便,可以說:圓悟藏性,是得成菩提方便中的最初方便,正是回答阿難求佛開示妙奢它,三摩禪那最初方便之請。以下會四科七大皆如來藏性,無非亦是顯示此理體,令修行人,先悟後修,始可捨識用根,反妄歸真,覺悟成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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